关于印发青岛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青岛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6-15 09:25:00]
来源:
作者: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青岛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鲁政办字〔2021〕136号)有关要求,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2年,配备满足不同体育课程需求的专业师资队伍。实现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学生每天校内中等以上强度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天校外体育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形成系统的“十个一”项目“节、赛、会、展、演”体系,每个学段每位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体育技能。
到2023年,建立循序渐进、科学衔接的体育课程体系。建设市级精品课程100门、市级示范体育社团500个、各类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000所。“十个一”项目扎根于体育育人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每个学生均能熟练掌握学校、班级所开展的体育项目技能,参加1个体育社团或俱乐部。所有学生参与班级体育比赛,形成班班组织体育活动,校校举办体育文化节的氛围,学校精细管理彰显体育品牌特色,品质立校引领全市中小学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到2024年,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体教深度融合,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充分认同,体育锻炼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体育技能特长成为学生个人的素养和品质,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多样化、专业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育人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体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
1.开齐开足体育课。优化学校课程方案,调整设置比例,到2022年,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市教育局会同各区、市政府负责;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市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优化教学内容。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运动技能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内容结构体系化教学。遵循小学基础期趣味化、初中发展期多样化、高中提高期专项化特点,重点围绕应知应会的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心理健康、传染病预防与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健康知识内容,行走、奔跑、跳跃、投掷、滚翻、攀爬、钻越、支撑、悬垂、旋转等基本运动技能,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实施教会、勤练、常赛。(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负责)
3.创新教学组织形式。设立体育课程和项目超市,探索实施体育选项走班制,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在按照原有行政班级授课制完成必修内容的基础上,小学高年级开始增加学生自主选择的运动项目,有条件的学校采用体育选项走班制、体育俱乐部制。高中以体育选项走班制为主,通过体育俱乐部制满足学生的运动兴趣和专项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入普及小学三到四年级游泳教学,继续发展足球、田径、帆船等青岛特色优势项目。(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负责)
4.丰富体育锻炼形式。构建“家、校、社一体化”课外体育锻炼指导体系,创造性开展多彩体育等课外体育活动,定期开展越野赛、远足拉练、户外素质拓展等群体性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登山节、健步行等具有青岛特色的全民健身运动。强化学生军事训练,确保课时质量。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亲子运动会、幼儿早操、体育游戏、基础体操、户外趣味活动等寓教于乐的体育活动。建立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中等以上强度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校外体育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青岛警备区负责)
5.拓展体育项目。结合区域实际、本土特色,因地制宜开展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奥运项目进校园活动,涵养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深入开展“传承的力量——学校‘十个一’项目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让中华传统体育在校园绽放光彩。(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负责)
(二)实施体教融合人才孵化行动。
6.创建体育特色学校。深化体教融合,优化运动项目布局,形成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体育运动项目发展格局,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特色学校。创建足球特色学校400所、篮(排)球特色学校300所、帆船特色学校100所、羽毛球特色学校100所、乒乓球特色学校100所、田径特色学校100所、武术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特色学校100所,创建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0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所,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负责)
7.完善体育竞赛体系。科学设置体育赛事,通过“节、赛、会、展、演”等形式,构建不同学段市、区(市)、镇(街道)、学校四级体育竞赛体系和“班、校、区、市、社”工作体系。市、区(市)每年举办一届学生运动会、10项以上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届综合性运动会和一届竞技与趣味相结合的运动会,学生参与度应分别达到75%和85%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举办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发展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比赛,盘活青少年体育赛事资源,打造身边的精品赛事。(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负责)
8.建设高水平运动队。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俱乐部等合作,多种方式共建高水平运动队。制定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推进高水平运动队所在学校设立培训点,扩大优秀人才培养。建立分层分类指导机制,对具有专业特长的学生进行小、初、高一体化专业教育和指导,完善运动员专项训练的衔接。支持区(市)和学校发展体育优势特色项目、建立项目发展联盟,积极推广区队校办、市队校办、俱乐部选拔训练等多元化、多样化培养模式,提升学校运动队竞技水平。体育部门对输送优秀运动员工作突出的学校予以资金扶持。(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负责)
9.完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政策。建立各年龄段精英体育人才选拔机制,鼓励各区(市)健全小学、初中、高中优秀体育人才“一条龙”输送体系,探索建立优秀体育人才跨区域流动的招生制度,畅通人才输送通道。(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负责)
(三)实施体育师资队伍专业化行动。
10.配足体育师资。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兼职、购买社会服务、与专业机构合作、招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解决体育教师短缺问题。每年组织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到农村学校支教。体育特色学校、传统项目学校至少配备1至2名相关专业的体育教师或教练员,满足特色化发展需求。(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青高校负责)
11.提升体育教师专业水平。依托驻青高校建立市级体育教师培训基地,市、区(市)、学校分级做好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工作。定期举办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积极培育体育名师团队。在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齐鲁名师、特级教师评审中,确保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在市社科规划项目和教育科研课题中设立体育学科研究课题,提升体育教师科研能力。(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青高校负责)
12.保障体育教师待遇。将体育教师承担的体质健康测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把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结果、参加市级以上教育和体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成绩、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成绩等视为体育教师教学成果,在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体育教学成果在全市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实施体育办学条件优化行动。
13.加大体育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学校要合理安排体育工作经费,设立专门资金,支持体育工作开展。积极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体育工作资金。(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负责)
14.改善场地器材配备。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学校实施“一场一馆”建设,坚持体育场馆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充分体现学校体育特色。推进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把城市和社区新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实现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共用。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到2023年底,配齐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负责)
15.引导家庭社会力量参与。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鼓励企业、单位、家庭、个人及社会公益组织赞助学校体育活动,结合实际,通过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学提供教学与训练服务,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负责)
(五)实施督导评价强化行动。
16.改革考试制度。完善初中、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健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机制。(市教育局负责)
17.完善教学和学生评价。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学生“知识、能力、行为、健康”评价指标,侧重学生语言表达(是否能说出)、动作表现(是否能做对)、能力体现(是否能会用)等方面的评价。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准监测各学段学生体质健康指标,实现家校联合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负责)
18.强化督导问责。在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中,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情况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平均成绩连续两年下降或近视率连续两年上升的区(市)和学校,降低相关评价等次;政策落实不到位、不认真履行体育工作职责、体质健康抽测结果连续两年下降且排名为后两位的区(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负责人进行问责。(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实施农村学校体育均衡化行动。
19.补齐农村学校体育发展短板。逐步增加农村学校体育经费投入,保证体育教学、活动和训练的有效实施。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优先向农村学校安排体育教师,稳定并优化农村体育教师队伍;建立镇域内专项体育教师流动授课制度,盘活农村体育师资资源;通过建立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等制度,置换在岗体育教师参加脱产培训。加强农村体育教师通识和技能培训,促进普及性和特色体育项目的开展。采取区(市)对接、城乡联动、定点帮扶的方式,精准引领、城乡协同进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学区一体化体育教研、集体备课、城乡交流课等制度,提升农村体育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快建设城乡和学区内学校同步课堂,共享优质资源。(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学校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责任分工,注重落地落实。各区(市)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部门联动,落实学校体育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各负其责,协同治理的学校体育发展新格局。(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二)制定落实措施。组织学校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计划,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市教育局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加强政策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会同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负责)
青岛市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鲁政办字〔2021〕136号),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建设特色鲜明的青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体系,积极发展学生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着力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到2022年,全市中小学美育课程优化创新,美育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双减”政策有效落实,“全面+特色”的美育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3年,美育课程改革成效显著,美育师资队伍更加多元,美育教学研究不断创新,政治性与引领性相统一、共性与个性相统一、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统一的校园文化建设发挥重要育人作用,学校精致管理彰显美育品牌特色,品质立校引领全市中小学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到2024年,学生审美素养全面提升,学校美育育人成效显著,城乡美育发展均衡,社会美育氛围浓厚,形成多方联动、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中小学美育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提质创优,实施美育教学改革深化行动。
1.严格落实美育课时要求。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累计不少于108节,中职学校必修课程累计不少于72节。(市教育局会同各区、市政府负责;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市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拓展提升美育课程内容。义务教育学校要注重美育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体系的紧密融合;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学校特色,增设更具拓展性、研究性和可选择性的艺术校本课程;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职业发展特点,突出美育课程的衔接性和专业针对性;特殊教育学校要注重美育在各学科全过程的渗透。实施青岛美育探源计划,鼓励以海洋文化特色及茂腔、柳腔、秧歌、面塑、剪纸等地方民间民俗艺术资源为依托,深入挖掘地方美育文化内涵,建设有底蕴、有传承、彰显文化自信的学校美育特色课程。做好“十个一”项目实践活动、课后“三点半”服务与美育课程的深度融合。(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3.持续推动美育教学研究。以市集团化办学育人模式为引领,建立美育教学校域、区域、市域一体化集备机制。加大美育科研力度,丰富美育专项课题内容,提升美育教师教科研能力。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确定各学科美育指导。加强美育主题式课程设计,结合生态观及STEAM教育理念,充分挖掘不同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探索美育合作课程新模式。(市教育局负责)
4.全面提高美育教学质量。落实“教会、勤练、常展”美育教学改革目标,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继续推进以自主、探究、合作为核心的美育生本学习模式,完善以提升学校美育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机制,深化小班化教学、选课走班、长短课、跨年级选课等美育教学改革。评选市级美育精品课500节,打造市级美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探索建设融媒体美育公开课进校进社区。(市教育局负责)
(二)示范引领,实施美育特色品牌建设行动。
5.创建美育特色学校。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基础上,统筹全市美育特色学校布局,培养评选合唱、戏剧、管乐、民乐、戏曲、剪纸、陶艺等市级美育特色学校(社团)1000所(个),带动区域内学校的美育特色建设,形成以点带面的区片美育共建联盟。(市教育局负责)
6.彰显美育活动品牌。紧密融合“十个一”项目及“十大节日”和“掌握一项艺术才能”“演唱一支歌曲”项目,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人人享有艺术,加快学校合唱、舞蹈、器乐、戏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学生群体性艺术社团建设。建立校、区、市三级艺术展演长效机制,搭建青岛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节、管乐节、戏剧节等艺术活动展示平台,形成“校校有品牌、班班有社团、人人有特长”的中小学美育实践新生态。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流动的美术馆”等进校园活动,推动“艺动城乡”全市城乡学校美育帮扶活动创新发展。(市教育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负责)
7.提高学生艺术团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中小学生艺术团的质量与规模,积极整合优质美育资源,配备高质量指导教师,落实活动经费,确保学校艺术团学习、排练、演出交流、参加展演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有效实施。2024年年底前,打造100支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团。(市教育局负责)
(三)培优育强,实施美育师资水平提升行动。
8.充实美育教师队伍。坚持以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原则,将美育兼职教师纳入各区(市)、各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推动专业艺术教师校际互聘交流、跨校走教,鼓励学校与专业机构、文化团体多样化合作,解决美育师资短缺问题。实施艺术家驻留计划,邀请优秀艺术工作者、高校专业教师、民间艺人及非遗传承人等进校创作、展示分享,积极参与学校美育实践活动和学生艺术社团的指导评价。(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负责)
9.提高美育教师素养。完善学校、区(市)、市三级美育教师培训体系,把提升美育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纳入区(市)、学校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全面提高美育教师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以美育专家、高校艺术教师、美育名师与一线教师为主体的交流展示平台,形成协同机制。加强美育名师培养及工作室创建力度,建设美育名师工作室200个,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美育高质量发展。实施面向学校管理者及全体教师的美育素养提升计划,提升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美育素养。(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负责)
10.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将美育教师承担的艺术社团指导参展、课外活动、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市级艺术展演活动,获得相应奖项的,视同美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确保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创新机制,实施美育评价体系完善行动。
11.完善美育评价机制。加强美育过程性评价与监督,完善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第三方抽测机制,优化抽测内容及方式,实施年度通报及跟踪督查。(市教育局负责)
12.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改革。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体系,全面更新艺术学科考试题库,确保美育评价更加科学精准。(市教育局负责)
13.健全督导评价制度。把美育政策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情况等纳入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区(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负责人进行问责。(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整合资源,实施美育办学条件改善行动。
14.加大美育经费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市和区(市)要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落实美育专项资金,加快学校美育工作发展。(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
15.完善美育场地设施建设。按标准配齐美育场地设施,建立健全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共享及乡土资源创新利用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设施建设。到2024年,城区学校达到《青岛市教育装备配备标准(2020版)》,农村薄弱学校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市教育局负责)
16.推动美育协同创新。实施“艺美童心”岛城空间美育行动,将中小学美育融入城乡美化和公共设施建设,积极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共建的社会美育氛围。依托文化院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建美育综合研究基地,探索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的创新培养模式。鼓励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优化美育特色研学活动及课后服务。建立文教融合机制,促进资源交流共享。搭建家庭、学校、社会共育共享平台,实现三位一体的良好美育新生态。(市教育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17.均衡城乡美育发展。实施“艺润乡校”高校助力工程,以高校专业艺术资源为依托,在美育规划、师资培养、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研科研、社团活动等方面为农村薄弱学校提供精准帮扶“菜单”,加快农村薄弱学校美育发展。2024年年底前,帮扶农村薄弱中小学50所。深入开展城乡对口帮扶活动,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实现城乡美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18.建设美育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全市“十个一”项目信息平台,开设艺术专项板块,建设市、区(市)、学校三级不同学段艺术课程、艺术项目、专业师资等艺术资源库,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展学校美育资源成果共建共享渠道。(市教育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部门联动,落实学校美育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教育部门要履行职责,牵头做好学校美育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学校制定美育发展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具体措施,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各负其责、协同治理的美育发展新格局。(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做好美育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宣传推广学校美育工作的优秀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崇美、尚美、育美”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