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中共平度市委宣传部表彰为 第二季度“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先进单位


[日期:2020-07-31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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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平度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标兵”的表彰通报》,我院被评为2020年第二季度“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先进单位,第四检察部干警郝姗姗被评为2020年第二季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