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平度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标兵”的表彰通报》,我院被评为2020年第二季度“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先进单位,第四检察部干警郝姗姗被评为2020年第二季度“学习强国”学习标兵。
本院概况版权声明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平度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