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度市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5-29 16: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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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平度市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度市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各级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部署要求,打好提振消费“组合拳”,释放消费新活力,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提振消费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力促进消费市场提质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聚焦商品消费升级、线上消费提升、服务消费提质、新型消费培育、消费场景创新、消费环境优化、消费信心提振,谋划“乐购平度 惠享生活”系列促消费主题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消费,不断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商品消费升级

1.举办丰富多彩促消费活动。结合四季消费热点,组织重点商贸企业围绕“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消费节点开展80场以上特色化提振消费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开展“乐购平度 惠享生活”——“约惠春天”“嗨购仲夏”“礼惠金秋”“钜惠暖冬”系列消费季活动,“老字号产品展销会”“地方特色名品展销会”“汽车嘉年华”等特色主题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商、旅、文、体、健、展”多业态融合促消费活动,促进市场“火”起来、活动“燃”起来、人气“聚”起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贸促会)

2.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及省市各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积极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汽车、家电、3C数码产品、家装厨卫类市场主体,落实好上级政策。同时,鼓励商家开展家电、3C产品换新进社区、新能源汽车下乡、3C产品进高校等活动。引导家电企业等提供旧产品回收、新产品安装全链条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3.推动零售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尚街、中杰时代天街等重点街区、利群购物中心等重点商超综合体积极改造提升,发展精品店、仓储会员店、品牌折扣店及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支持完善餐饮、购物、娱乐、运动、教育等一站式综合消费配套。推动实体零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零售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促进国货“潮品”消费。推动老字号传承创新,推荐重点商户参加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青岛老字号品牌认定,引导骨干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在特色步行街、大型商超、旅游景点等地设立“国潮”新品专区,打造老字号集聚地。深入挖掘平度传统特色美食文化,评选一批平度地域特色餐饮企业,支持餐饮企业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支持商圈和步行街引进优质传统餐饮品牌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园区))

(二)提升线上消费能级

5.加大电商平台招引。充分发挥线上促销流量大、效率高的特点,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与国内优质电商平台合作,积极引进电商平台,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加大线上以旧换新企业参与力度,引导更多电商企业参与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开辟线上新增长点。与优质电商平台深度合作,促进电商平台与线下促消费活动的融合,掀起全网“平度好品”销售热潮,打造线上“消费盛宴”,积极开展“网上购物节”;邀请知名主播来平举办专场直播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丰富跨境电商商品供给。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企业需求清单,根据产业带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产业发展跨境电商的优势和短板,邀请海关、税务、保险等部门进行政策解读。加强对各产业带头部企业的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学习借鉴标杆企业优秀做法,提升业务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产业带协调发展。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模式(1210、9610、9710、9810)开展进出口业务,加强对申报流程和配套政策的宣讲与业务指导,依托青岛跨境电商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合规申报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合规普及和财税知识培训,增强企业规范化发展意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促进服务消费提质

8.大力提振文旅消费。举办丰富多彩的文旅消费促进活动,举办大泽山葡萄节等各类节会活动,开展各类文旅消费场景支付减免,动员A级景区门票打折优惠,提升内在品质,打造“沉浸式文旅消费新空间提升”“文旅消费环境优化”消费行动,推动文旅消费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释放餐饮住宿消费潜能。依托平度市“二十四节气验证地”“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原产地”“中国烧鸡之乡”“全球最大的啤酒单体工厂所在地”等文化、地域、产品优势元素,全面整合全市资源,不断打造平度特色餐饮消费新热点,评选平度“十大名菜、十大名点、十大特色小吃”,发布“平度必吃必玩榜”,推介平度餐饮“名店、名品、名厨”。支持餐饮企业参评“米其林”“黑珍珠”等榜单。支持餐饮企业在旅游景区、公共场馆、交通枢纽等新设门店。开发特色精品美食旅游线路,配套推出惠民优惠活动。壮大星级饭店和旅游民宿规模,引进高端品牌酒店,推动旅游住宿业提质扩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0. 丰富养老托幼产品供给。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大力推行老年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年内增设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处,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嵌入式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3处,新增签约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320张。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82万元支持开展助餐优惠,新增享受助餐优惠老年人不少于3200人。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的管理资源、场地资源、师资资源延伸举办托班。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行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打造“老年夜校”和中小学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丰富“一老一小”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局)

11. 激发体育消费活力。加快出台《平度市体育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积极申办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办好2025年U系列田径锦标赛等高端赛事,持续扩大篮球、足球、羽毛球联赛等自主品牌群众赛事影响力,承办好CBA等顶级职业赛事,积极参与全省“四沿”赛事活动,增强“好运山东”“帆船之都、体育名城”体育品牌传播力、影响力。持续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跟着赛事去旅行”活动,提升赛事价值,释放赛事效益。年内举办平度市级以上赛事不少于50项,省级以上赛事不少于4项,力争吸引参赛人员和观众超过5万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12. 深度开发啤酒元素消费。拓展啤酒消费市场,深化特色餐饮休闲街区培育,深度开发青岛啤酒主题元素文创、城市伴手礼等产品,培育打造1条啤酒特色餐饮休闲街区。提升啤酒消费品质,促进与啤酒文化、非遗技艺、美食特产等融合发展,引流个性化消费需求。支持啤酒特色餐饮休闲街区打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加强新型消费培育

13. 培育首发经济。积极引进落地品牌首店,吸引更多高品质、高流量的国内外品牌在特色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交通枢纽商圈开设区域首店,积极争取青岛首店奖励政策,推动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4. 壮大银发经济。推动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设立老年服务专区专柜,丰富养老照护、日间辅助、健康促进等用品。推广助力马桶、电动轮椅、智能护理床、适老淋浴器等产品,推动全场景居家康养消费发展。依托全市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养老服务站,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15. 提升绿色消费。倡导绿色消费理念,鼓励零售、餐饮企业参与绿色商场、绿色饭店评选,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优选水产品、青岛风味品等扩面提质。推出绿色产品,开展新能源汽车展销、绿色智能家电进社区等系列促销活动。深化“光盘行动”,引导鼓励餐饮企业面向市场推出“小份菜”“半份餐”等服务。激发绿色消费活力,拓展观光采摘、休闲体验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6. 发展健康消费。促进美容美妆、康复护理等服务产品规范、升级,鼓励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推动健康养生、康复疗养、文旅休闲融合发展。发展大健康产业,办好中国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落实好省政府支持青岛市康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争创全省中医生活化行动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

17. 推动研学旅行与消费场景融合。教体、文旅部门联合,设计本地特色研学路线(如红色教育基地、非遗体验、生态农场等),鼓励学生家庭参与短途旅行,带动餐饮、住宿、交通消费。针对研学活动发放定向消费券,可用于景区门票、文化体验项目、特色农产品采购等,扩大消费覆盖面。(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8. 加快特色消费场景建设。推动重点商圈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商贸流通格局。推进尚街、中杰时代天街等商圈创新提升发展。顺应新生代消费,引导街区内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优化经营、多元发展。支持在景区、文博场馆、集聚区等打造沉浸式文旅消费新空间,对新运营、获评全市沉浸式文旅新业态优选项目的,根据带动消费等情况确定统一标准,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19. 推动农村消费提升。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重点支持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实现县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全覆盖。办好农产品“五进”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打造乡村消费升级新窗口。深化“数商兴农”工程,以品牌化、数字化驱动农产品产销融合,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户参与三方协同模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 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夜间购物街区、餐饮休闲街区。支持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延长营业时间,发展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夜间配送餐、“深夜食堂”。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丰富夜间演艺等活动,串联夜市、夜食、夜展、夜秀、夜节等场景,打造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21. 全面推进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聚焦国家明确的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完善生活必需品体系、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培育壮大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畅通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五个方向,加快补齐流通设施短板,推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2. 加力现代商贸产业链招商。用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儒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广泛链接企业资源,挖掘项目信息,力促招商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强“走出去”“请进来”力度,深化“产业链+”“展会+”“平台+”“基金+”招商模式,围绕我市睫毛美妆、地标农产品等特色富民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充实优质项目储备,盯紧国内外服务贸易头部企业,靶向引进一批规模更大、质量更高的大项目、好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六)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23. 大力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加快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能。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优化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倡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城市品牌。支持开展特色外摆,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在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规划的经营区域内,临时开展特色外摆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24. 全面优化产品品质。依托“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引导企业参与“好品山东”“青岛优品”品牌培育,参与“泰山品质”认证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发展有机、绿色等高端品质认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开展外贸优品青岛行。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落实知名农产品品牌扶持政策,扩大“青岛农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打造一批服务消费“新字号”,提升服务消费供给品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切实提振消费信心

25.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支持院校加强服务业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开展100场招聘活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优化就业技能培训,为高质量就业赋能蓄力。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6. 健全消费支撑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险体系,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卡惠享山东行”“社会保障卡惠民消费季”行动。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面保障进城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权益,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关爱工程,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帮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27. 持续激发住房市场活力。年内开展移动售楼处、移动房交会、房展会等促销活动不少于4场。支持实施青年人才购房券政策,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发放购房券,用好“以旧换新”等政策,刺激住房消费。打造“好房子”试点项目不少于1个,引导新开工优质地块建设高品质住宅,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城中村改造领域探索“出让土地上建设+政府回购分配”和货币化安置等新路径。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加大购房支持力度,落实好租房提取优惠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回稳。(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度管理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的大力提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市级统筹协调、部门协作配合、镇街(园区)联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推动重点任务、重点活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工配合、形成合力,将市委、市政府部署落地落实。

(二)强化宣传推广。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短视频等渠道方式,广泛宣传促消费政策、活动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支持消费、参与消费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落地见效。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消费、文化旅游消费、农业农村消费、卫生健康、住房消费、体育消费、会展消费、养老消费、稳产优供、优化环境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消费供给进一步优化、消费品质进一步提升、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消费持续向好,确保提振消费工作取得实效。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