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坚强支撑,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行动方案》的重要性,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确保《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三、《青岛市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由市民营经济局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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