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针对一起销售伪劣马铃薯种薯案件举行了一场大喇叭下的公开听证,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人大代表、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共同参与。
2023年8月,兰陵县的周某瞄准了作为马铃薯种植大县平度的种薯批发生意,他找到种薯批发市场附近清水新村里有名的“帮办”侯某某。两人一拍即合,约定由周某负责采购大西洋马铃薯种薯,侯某某利用自己在村里的人脉进行销售。于是,2023年12月,周某联系葛某,以每斤1.8元的价格购进21.64万斤。初次到平度“试水”的周某,为了尽快回本盈利,他打起回收马铃薯的幌子,并以低于市场0.2-0.3元价格对外销售。看在“熟人”侯某某的面子上,附近村庄有50户老乡签订了回收合同,将假马铃薯种抢购一空。
经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周某、侯某某销售的所谓种薯均无标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没有标签的”假种子。鉴定结果印证了现场察看人员的判断,上述马铃薯含有影响块茎产量和品质的PVY病毒,并受到环腐病侵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考虑到该批马铃薯种植面积可达700亩以上,当下又正值播种季,我院第一时间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侦查机关办理,并会同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逐户走访,向老乡们说明利害关系,做通了对相关马铃薯集中处置的工作,避免盲目下种造成更大损失。
得知马铃薯出现问题,销售商葛某主动投案。在审查逮捕阶段,我院将追赃挽损作为重中之重,邀请联络员发挥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共同从法、理、情三个方面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及亲属主动退赔种植户损失。
针对该起销售伪劣马铃薯种薯案件,我院举行了一场大喇叭下的公开听证,听证由检察长主持。“当初,就是觉得有利可图,也不用我出本钱,就是打个电话给乡亲们说一声,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大问题,辜负了大家的信任。”在白沙河街道清水新村村委广场上,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悔恨地向乡亲们道歉。活动中50名受害种植户现场领到退赔损失,并向检察机关赠送了锦旗,对帮助换回损失表达感谢,对认罪悔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活动现场同时邀请山东省薯类产业技术体系专家、青岛农业大学教授迟胜起,为马铃薯种薯销售和种植户开展技术培训。
2024年来,平度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履职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的优势,依托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专家库,加强对涉农资安全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针对制销假冒伪劣农资犯罪多发问题,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的16人作出宽缓处理,促成刑事和解7件、追赃挽损320万元,涉及粮果蔬地3000亩,有效提升群众身边“小案”的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