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我院对杨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应邀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基本案情进行了介绍,客观公正地列举了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分析,就不起诉的适用条件、相关规定及法律意义向参会人员作出阐释,并对案件背景和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说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并表示将引以为戒,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人民监督员从法、理、情三个角度结合案件事实、危害后果等方面,对该案进行了评议,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并就加强对嫌疑人的法治观念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出监督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提升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依法、规范适用检察公开听证和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拓展听证范围、丰富听证方式,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彰显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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