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活动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就刘某某、张某某、孙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拟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承办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案件主要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阐述了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活动中,人民监督员就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和处理方式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办案依法公正,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同时也让被不起诉人深刻认识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令其引以为戒,达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彰显了检察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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