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对穆某某、常某某2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举行公开听证,两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办案检察官就本案案情及走访了解的涉案企业情况向听证人员一一介绍,二人犯罪情节轻微,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未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且常某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案件情况后,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为检察机关对穆某某、常某某2人做不起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涉案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符合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本次听证会的召开,保障了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平度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